假如一個大家都很討厭的人,走在街上被無理掌摑幾巴,你會歡呼還是抱打不平?來自英國的 YouTuber Elle Darby 邀請一所柏林酒店合作,打算以免費的酒店住宿換來免費為酒店宣傳,信件內容大概如下:
「你好,我是一名YouTuber,在 YouTube 擁有 87,000 位訂閱帳戶, Instagram 上擁有 76,000 追隨者。我與男朋友計劃 2 月 8 日至 12 日前往柏林慶祝情人節。當我上找酒店時,卻發現你們這所酒店。
只需要提供我們免費住宿,我能夠在 YouTube 和 Instagram 上幫你們宣傳、帶來流量,幫助提升入住率。我們曾經和奧蘭多環球影城促成類似合作,他們都覺得效果不錯。如果你們對我的建議感到興趣,請告知,期待你們的回信。 」
誰不知,酒店卻選擇在社交網絡上公開電郵,回應對方的合作邀請,引來了網民熱話:
The White Moose Café and Charleville Lodge Hotel 的老闆 Paul Stenson 在 Facebook上附上 Elle Darby 的電郵及回應道:
「親愛的網紅(我看到你的名字,但你的名字(對我們)並不重要)
感謝你的來信,相信要這樣厚面皮地提出這樣的請求,你的自尊與尊嚴都有限吧?
假如我答應讓你免費入住,換來一條短片介紹的宣傳,那麼誰會來支付我們的工作人員?誰來支付打掃房間的員工、早餐侍應的開支?」
「幸好我們有經營自己的社交媒體,兩個 Facebook專頁總共超過 18.6 萬跟隨者、Snapchat 則有 8 萬、而 Instagram 就有 3.2 萬、Twitter 有 1.2 萬。我們的社交網絡有成積,但沒有因此向別人要求免費的東西。」
嘩,事件發生多日(已差不多兩周),這粒大花生當然人人有份。唯獨是次比較與別不同的,卻是對事件的正反雙方各有獨特見解。有人認為網紅(Elle Darby)不應隨便邀請別人合作;又有人認為酒店一方的行為過份小氣。你問我如何看,筆者卻對此等「新聞」感到厭倦。單是香港不足10K追隨者/ Fan Base的人,要求品牌借衫、贊助的個案已多不勝數,更何況是此等免費服務?更是「月經」post的內容吧!
不講英國,就只講香港的網紅狀況,就已經明白到,何解酒店的舉動有大量網民支持。
什麼KOL、YouTuber,什麼位置什麼名詞都被人「趁火打劫」,今日幫A牌賣廣告,聽日又讚A牌競爭對手B牌,但願留一線獲得更多利潤禮物與款待;單單是這些新聞,就叫某朋友出差被稱KOL而不開心,因為這個名詞已變成了劣種的代名詞啊!但是,這是否代表香港沒有認真工作的網紅?本地向來不乏有內涵、有心從事新工種的一羣人,或許Elle Darby也是當地的其中一員。尤其你認真對待你的事業時,又有誰不想自己變成更好的人,擁有更多的合作項目,擁有更多追隨者?
每個人都想進步的,主動是其一態度,但有很多方法,也著實比「你不如Sponsor我啊?」的講法可愛得多。換個角度,你是商家,不認同網紅那一套,公開批評引來網絡公審,也未見得你有多麼的大方得體。情況就如男女約會,合則來不合則去,何必在Tinder講幾句唔岩傾就將人啲裸照放上網加個hashtag呢?
做呢行,深明有很多網紅都很討厭、很自以為是。但同時,也見到得多默默耕耘、實幹的網紅,努力利用他們的名氣為品牌帶來最佳的效果。我們又何苦先入為主、更甚是利用「網絡欺凌」讓對方難堪?就如一個大家都很討厭的人,走在街上被無理掌摑幾巴,沒有抱打不平,只有歡呼一樣,超現實得像Black Mirror的劇情般可怕,但原來又如此的近在眼前;我們確實不需要更多的仇恨言論與欺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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