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時今日在香港這樣的 M 型社會為富二代歌功頌德,很容易被網民用石頭擲死。但有些事業,在某個年代,的確是只有食飽無憂米的人才懂得做,例如高檔時裝。
一夜可出一個暴發戶,但三代才能出一個貴族。貴族也有很多種,上一代能夠留給下一代的不光是錢,還有教養、人脈、眼界、品味……而在香港,有如此境界的大家閏秀不少,但願意走出舒適區闖蕩江湖的,則是少之又之。Joyce Ma,馬郭志清正是其中的 high priestess。
Gladys Perint Palmer 1990年所畫的 Joyce 肖像
一般而言,有錢太太做生意,都被視為用來比打麻雀稍有意義的殺時間工具。但是馬太不一樣,表面華麗風光的她事實上不但精明辛勤,而且大膽前衞。沒有這些一般闊太欠缺的特質,Joyce這個香港和時裝的神話根本寫不成。
神話之開端時為1968年,Joyce Ma還未夠三十歲,是一個與先施家族後人馬景華育有兩女的名門少婦,在自己家族經營的永安百貨公司裏做秘書。後來得到某位叔輩賞識其時裝才華,經營一個小規模的時裝專櫃,名為 Joyce Boutique。
一年多後,永安決定停辦這爿店,Joyce Ma決意另起爐灶。馬先生起初並不同意,但對時裝有一份執着和堅持的馬太先斬後奏,租下中環文華酒店商場的貴價舖位,馬先生才勉強支持,還須向銀行借貸籌得10萬,率先為港引入“designer label”概念的JOYCE才得以誕生。
一向木無表情的川久保玲,見到馬太都面露微笑。
開店之後,馬太不單事事要落手落腳,一人分飾店主店員形象大使,到歐洲入貨更是灰頭土臉吃盡閉門羹。遠在1970年代,名設計師品牌恐怕銷衣服到香港會被抄襲,明明可以在赤柱豪宅裏印印腳享清福的少奶卻為了哀求代理貨品,賴在人家店面到打烊,而這店就是由JOYCE帶到香港賣個滿堂紅的針織世家Missoni。
馬太與丈夫(右)看 fashion show。
馬太的妹妹Bonnae Gokson說過,她們當年去時裝周,每天日間看騷揀貨晚上計算訂單,每天只睡五小時,其中辛酸淚不足為外人道;換在今天,富家子弟都寧願做擺擺甫士便可的KOL吧?在JOYCE之前,人們只識巴黎時裝,沒人知道意國時裝。十多年之後的80s,Joyce Ma又是第一個把日本時裝三寶帶到香港的人。
馬太與妹妹Bonnae Gokson(右)。
到了90s,佔地過萬呎的中環The Galleria JOYCE旗艦店開幕,不單賣時裝,更有beauty、living、甚至café等;除了有衣服,更放置showpiece和馬太親自挑選的古董傢俬和藝術品,乃是整合式零售與藝術空間的先驅。馬太曾言,「永遠要當一位先鋒而不是跟風者」,她說得出做得到。
馬太曾經多次提及她們有一位auntie十分有型,正是右邊這位 Daphne。 (from Bonnae Gokson’s Facebook)
1997年金融風暴,困難接踵而來。面對過度擴張的赤字、一手湊大的品牌因全球化而收回代理權,馬太先交棒給二女兒,再將集團賣給會德豐。2007年終於退休享清福,別人替她不值沒能把名字傳給後人,馬太反而看得最開︰「人死如燭滅,Christian Dior死後,品牌也不是由後人擁有啊。」
退休後的馬太到處旅遊,享受人生。
財富,當然可以帶來「做自己想做的事」的自由,但如果沒有一定程度的才華、膽識、辛勞(甚至一點幸運),想必也不能寫下神話。時移世易,後來即使在公屋成長的草根,也可能建立到億萬時裝王國;而其他富二三四五六代也可把「藝術商場」搞得風生水起,或將把百貨公司發展到媲美巴黎Le Bon Marche或紐約Barneys,但他們始終無法超越Joyce Ma在香港時尚史上先知先覺、至高無上的 goddess 地位。
Commen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