純淨飄盪的白色禮裙上,艷橙的龍蝦印在腿間位置;薄翼與足爪栩栩如生的巨型昆蟲,伏於穿著毛衣的肩上。這些浮誇、怪誕的衣著,了解時尚的你,應該知道出自誰的手筆。Elsa Schiaparelli 的作品「衣不驚人誓不休」,可會想到,她曾是個試圖在臉上、嘴巴和耳朵撒種子,想用花朵隱藏自己的小女孩?
常言「醜怪」,既然「醜」也可以引領一時風尚,「怪」又為何不可?Elsa Schiaparelli與超現實主義藝術家 Salvador Dalí 惺惺相惜,他們合力創造的設計無不怪得令人皺眉失笑。當淑女都愛優雅的鐘形帽,她卻把法國鞋匠 André Perugia 的高跟鞋倒轉放在頭上;女性曼妙的身驅,亦成了她說詭秘故事的場域:有時將浮凸的骷髏肋骨縫在晚裝,有時是腰帶扣製成雙手交疊模樣,有時是手套上畫了妖異的指甲油。美國記者 Janet Flanner 就曾在《紐約客》讚賞 Schiaparelli 善於在低微的事物中發現美,一隻醜陋的昆蟲在她手上,一樣能登上大雅之堂。
落筆之前,問起朋友對「Weird」一詞的看法,他們給予的答案圍繞着荒誕與詭異,還帶着絲絲令人不安的氣息。思索片刻,到底是否必須要浮誇才算「怪」?有些看來普通不過的單品,也曾經是驚世駭俗的時尚——1931 年,西班牙運動員 Lilí Álvarez穿著 Schiaparelli 設計的裙褲(divided skirt)邁腿揮拍,驚動了溫布頓網球賽保守的座上客。那時候的觀眾可能紛紛側目,暗忖:哪裏來的怪裙子?這樣穿成何體統?
但無人能否認,Schiaparelli 這條裙褲舒適、寬鬆,確實更加適合運動時穿著。「怪」可以是鮮明搶眼的標奇立異,亦可以是敢於挑動時代的不安,將不甘守規的野心袒露在人前,令別人想轉過頭去逃避時,又誘使他們睜開雙眼,看清楚這個真實無比卻又荒謬的世界,我想這也是 Schiaparelli 教人又愛又恨之處。
但轉過頭來看,我倒覺得 Schiaparelli 未必有如此雄心壯志,就如在戰後,她也不去與崇尚優美簡潔的設計師爭一席之地。漫天的龍蝦與高跟鞋,蟲子與蝴蝶結,可能也只是在她閒逛時蹦進她的腦海,演變成天馬行空的服飾,跟過於嚴肅認真的世俗開個玩笑。
看到一張 Schiaparelli 在書房裏穿著旗裝上衣、疊手斜倚若有所思的照片,不知怎的想起張愛玲在〈對照記〉裏,穿著大襖和薄呢旗袍,又嫌單色旗袍不上鏡,寫自己改披上浴衣,同樣沒有望向鏡頭地留下倩影,沉醉於自己的天地裏。兩位傳奇女子,也有一些共通點:出身於貴族家庭,卻過着不被理解的孤獨童年,審美和品味要麼懷舊,要麼前衞,總之是不隨流俗,愛穿世人眼中的奇裝異服。張愛玲寫蒼涼是「葱綠配桃紅」,寫耳朵的金墜子像銅釘,把女人如蝴蝶標本一樣釘在門上 Schiaparelli 看了可能觸目驚心得來又覺得異常親切。
她們在不同的時空裏,各自用文字和衣飾去刺激世人神經,任蚤子或蟲子爬到華美的衣服上。村上春樹曾言:「過渡到美好的世界之前,我們必須經歷一些怪誕與荒謬。」我想,天才就是不急着去尋覓遠方的美好,而是擅長在荒謬又古怪的現實尋找樂趣。羨慕她們的天賦才華,更渴望擁有她們那自娛的本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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