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創作,最怕就是被規限,但偏偏在創作過程中,總有來自四方八面或自己給自己的束縛。規矩是死,人是活,要解除束縛,在乎你願不願意。然而時裝編輯或造型師跟「Total Look」這兩個字糾結多年,都是徒勞無功,創作是被誰束縛,只有自己最清楚。時裝編輯有自己角色,品牌亦然,關係的拿捏,其實只在乎一個平衡點。創作自由不是免死金牌,規矩也不是皇帝聖旨,適度有為,將衣服和人創造更多可能性,呈現出不一樣的畫面,這不就是設計師和時裝編輯都想得到的東西嗎?既然沒有人想被規限,那為何要規限。
三年前為Ming’s拍攝的一輯首飾造型照,概念來自法國大革命,我很大膽地將Chanel混搭COMME des GARÇONS和Dsquared2,當刻我只覺得是模特兒角色造型需要而作出這決定,不是為刻意反抗規條而跟品牌對抗。
明白到設計師都希望自己的服飾在雜誌能夠展現既定品牌風格,品牌制定的total look規限都是公事公辦。但我相信沒有設計師喜歡被局限創作,被局限他們的設計只得一種穿法,或只適合一種人穿着。
1988年11月號的美國《Vogue》封面,時裝界歌頌了幾十年,正因為時裝編輯Carlyne Cerf de Dudzeele革命性地將Christian Lacroix高級訂製配襯一條Guess牛仔褲,而《Vogue》亦夠膽刊登。不過今時不同往日,規限多了,人的膽子細了,大家都遁規蹈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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