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 NBA 的籃球之神 MICHAEL JORDAN 和中國運動品牌「喬丹體育」,雙方的侵權官司從2012年開始展開,打了多年官司。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對中國喬丹體育公司商標侵權案做出最終裁決,內地品牌喬丹體育25 類商標和圖形將被依法撤銷。
喬丹體育前身於1991年註冊名為「丹橋」,2000年改名為喬丹體育。2012年2月,球星 MICHAEL JORDAN 起訴喬丹體育侵犯其姓名權,並要求撤銷「喬丹」、「QIAODAN」等商標,卻被中國工商總局分別在3月、10月駁回,原因是「喬丹並不是MICHAEL JORDAN的名字」,而是「南方草木」的意思,甚至指「中國喬丹手上拿着是兵乓球拍而非籃球,所以也不構成商標侵權」。
到2015年, MICHAEL JORDAN 再度提起行政訴訟,卻在一審、二審分別敗訴。當時法院一、二審判決均指「喬丹」僅為一個姓氏,與MICHAEL JORDAN沒有必然關係,故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亦裁定「喬丹」可以維持商標。更有趣的是,2018年3月時,喬丹體育甚至還反告美國 NIKE 「AIR JORDAN」在廣告中使用「喬丹官網」、「喬丹運動鞋」、「喬丹服裝」等字眼侵害了其商標權,最後判決侵權不成立。
事實上中國喬丹體育的剪影圖案和 MICHAEL JORDAN 的動作完全吻合,爭議前前後後持續 8 年,如今宣布喬丹體育敗訴 25 類商標和圖形全部失效後,恐怕喬丹體育不得不重新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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