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我說:「『後悔』是購物樂趣的一部分,而且是主要的調味部分!」然後居然斗膽到把這句話放上網,那麼引來一大輪吱吱喳喳也是攞嚟賤唔抵爭吧。
就算咁好彩不被扣上罪無可恕的「炫富曬命」,必須強烈譴責的「教壞細路」 都一定打唔甩。
只有真正被上天選中的純種「購物狂」,才會聽到後淡淡定定,在繼續碌卡前互相交換一個會心微笑。
人生已有一億件不能有半微米行差踏錯否則永不超生的事,如果連shopping都 要「全部買啱」,拚命賺錢還有何意義?不如回到共產世界衣食住行結婚上網和投票都等「阿公分配」吧!
而各種「買完必後悔」的shopping活動之中,個人心水,首選drunk shopping !
Drink Don’t Buy
If you drink, don’t drive. But you can drink, and buy buy buy!
可以飲咗先去買亦得,但我當然更prefer去到現場乾店家的杯。
好吧,有人又會暫亂歌柄,「唓,你出出入入啲名牌名店,梗係有香檳serve啦,我邊有你咁暴發喎!」咁首先,通常確係名牌門市或著名multi-brand store才比較濶佬請客 飲靚酒(其實亦唔會話真係好靚嘅酒),羊毛和羊的問題大家都明,Uniqlo無限續杯Dom Perignon嗰日仲有無可能39蚊件短袖Tee先? 但另一方面,會令客人「不醉無歸」的shop 亦不見得會小心翼翼到等你開咗張五位數以 上嘅單才叫阿嬸嬸捧兩隻酒杯出嚟,通常你有誠意試吓衫店員便會問你想飲乜,茶水咖啡汽水之外,又通常會有香檳揀咁解,飲完只買對三嚿水嘅襪甚至唔買嘢,杯嘢亦唔會突然間計返錢「盛惠一百二十八蚊吖先生」,所以你要是來意不善全心想佔人便宜”drunk shoping without actually spending a dime”的話你肯定做得到……如果你又真係做得出的話。但那邊廂若果真的接受了人家酒精款待而沒有揀中太多心頭好,也不必太心虛薄皮,因為人家供奉雄黃酒,當然也是套大方得體的陰謀,就是想你即場現出瘋狂購物的白蛇原形,drunk shopping亂買多幾個零!
所以請別說什麼「drunk shopping只是你 們這些 『有錢人』的遊戲」之類的話,drunk shopping其實是種玩法,是種精神而已,有骨氣的經濟型,自隊兩罐喜力先入惠康失控掃貨,返屋企醒返先見到唔知點解買咗嘅「偉喜 牌防牙石貓小食去毛球超量裝」一樣能博得自己一下笑騎騎吧!
又有人問會不會「醉買」一輪後,買了粒三千萬嘅紅寶石從此一生孭債闔府手尾長?首 先,一般人來說,酒醉真係有三分醒吧,就算 真係咁勁俾你飲到斷咗片仲識碌卡,頂多是小 懲小誡小肉痛的三幾萬,還得好辛苦的人大概 也從此汲取教訓,證明drunk shopping對你 是重創多於搞笑,即刻戒掉。真的不用擔心你 會因為一次貓咗而傾家蕩產改變命運,因為你 飲醉前買不起的東西,飲醉後其實都都不可能 突然碌到卡的,就算拿了那張以前電視廣告宣 傳可以隨時碌架私人飛機的「無上限」信用 卡,信我,他們暗盤還是有上限的,而且上限 沒你想像的高,而且銀行還得看你以往的使用 紀錄來approve的,你平時還開二三萬一個月 的,根本不可能突然俾你碌一球嘢,再加上防 止盜用的機制嚴謹,碌大的咁多都即刻有人call 你啦,俾電話那邊的人問完一輪仲唔醒咩?
所以drunk shopping 的危險算是有限 的,如果還怪我鼓吹不良思想,好吧,你當我 現在同大家分享自己過往的「醉買」恐怖經 驗,藉此希望讀者們切勿有樣學樣!
近年更喜歡drunk shopping的另一原因是,這是一樣肯定是真人在實體店做比online完成更好玩的事。也算是某種鼓勵人與人之間接觸的「古方」生活樂趣吧!
醉客之意不在shop
離開米蘭回港那朝,執行李時才發現個篋唔夠大,因為行李中突然多了幾件陌生人的麂皮褸和西裝,我一面在嘀咕這家酒店怎麼會這樣,把其他客人買的衣服錯送到我房間,另 一方面在取笑物主的品味也真的十分抱歉,這種裁剪這種質料這種款式這種配搭世界上大概只有X哥才會買單吧?
說時遲那時快,身邊有把理智聲音說: 「你買咕喎,你噚日食完晏飲大兩杯屎水,突然話要入XYZ行吓,我仲話are you sure ? 你平時唔吼咕呢個牌子嗰喎,結果你㩒都㩒唔住一支箭咁衝咗入去,試完件件仲都話靚!」
「咁醉?但係呢度件件都係46嚟喎,我著52㗎嘛!點會係我買嘅唧?」我話。
「咪就係咁先恐怖囉!你話你自己下個月一定瘦到20磅喎,所以買定等自己到時有得著喎!」
這是我第一次drunk shopping,時為2000年,自此愛上這項活動,覺得是世間上至為relax的娛樂,就算亂買了完全唔記得咗,第日摷返出來亦至少得啖笑!(說起來同一天我還在Milan逛街時不小心撞到某大明星的爆炸性真面目,但我現在老了更克己了就不go into details了,在街上碰見問我也沒話可講啦。)
還有,近年更喜歡drunk shopping的另一原因是,這是一樣肯定是真人在實體店做比online完成更好玩的事。也算是某種鼓勵人與人之間接觸的「古方」生活樂趣吧!
我連我下一本書的名字都想好了,叫 《飲光人家的香檳》,基本上真是我40歲後的人生目標,不止有酒今朝醉,還要是人家的名貴bubbly ! 雖然書不知關於什麼及何時寫成會不會寫成,但先立此存照,你們不要抄我!哈哈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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