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次我告訴朋友我會到阿姆斯特丹,他們都會輕輕吸一口氣然後微微牽起嘴角,眼睛瞇一瞇看着我,好像要讓我知道他們「故意」不拆穿我一樣。「癮真是這麼大嗎?」任我誓神劈願也好,大家都不相信我多次去阿姆斯特丹都不是為了全線合法化的大麻。22歲在當地coffeeshop試過一根大麻煙,遭遇瘋狂頭暈腦脹災難式Overdose後,我對它從此避之則吉;我嚮往全國路路通的單車徑,從南部最古老的小鎮Venlo,中部特產陶瓷城市Utrecht,西部貨運港口Rottedam(鹿特丹),最北的幾個小島…全部都可以騎單車到處遊蕩,更不要說離阿姆斯特丹很近的芝士小鎮Edam,Gouda,延綿千里的水鄉Broek-in–waterland,老土一點但一定要看的風車鎮Zaandam,花季的Lisse、Leiden…
「我去荷蘭的目的是為了單車啊!不像走路的慢,也沒有乘車的快,每一步都要靠自己雙腿慢慢賺來的快樂,是無可比擬的。」我在R蘇黎世家中的廚房,興高采烈地說荷蘭有多好,同時也為R高興,大家更開始為兩個月後搬到那裡而準備。
「藥廠給了我幾個住宅選擇,我們應該在哪一區安頓呢?」被派去荷蘭工作一年的R,每一次都會說「我們」,我說:這是你的事業,一切以你方便為主嘛;R瞪大眼睛笑說:當我去上班的時候,你可以到附近的cafe或公園寫歌,這樣遷就大家才公平啊。
説罷,我們從露台把啤酒拿回大廳,開兩瓶慶祝一下;剛下完雪,外面不太冷,露台變成天然冰箱,我們在室內的暖氣下繼續計劃將來。
已經先後三次來瑞士跟R相聚,經過火花四濺的熱情,重點相處,愛情邏輯推算,性格分析,行為推理,以及探險精神驅使下,我們對未來似乎十分肯定;我們一路勇往直前計劃可見的將來,我心想,R三十歲,我三十四歲,大家也是三字頭,自覺過了魯莽的年紀,又負擔得起一點點衝動拍板的刺激,畢竟太小心翼翼就寸步難行的了,況且,不是現在是什麼時候?這不就是我從20歲開始就嚮往的生活嗎?還要是瑞士跟荷蘭啊!
幸福,是要靠自己掌握的,而且要徹底付諸實行,所以我回港第一件事,就是把中環的房子退租,準備正式開始旅居的生活。我想,關於阿姆斯特丹,每一次去都越來越愛,而且多年前第一次去的時候已經成功過渡了慘痛經歷,命運終於不再跟我開玩笑了,在我還未經過太多錯的人之前,派了一個R在對的時間來,這下我需要把握了。
當我告訴朋友們下個月就搬去荷蘭,打算隔兩三個月就回港一次努力工作,他們第一個反應跟平時一樣:
「你常常都不在香港的啦,有什麼分別?」
「我退租了。」
大家沈默。
「R是很認真的。我們都是很認真的。」
大家繼續沈默。
「你有哪一次是不認真的呢?」
「這次不同啊…」
「飲啦!」
然後,朋友L輕輕吸一口氣,卻沒有牽起嘴角,眉頭一皺,淡淡的說:「癮真是這麼大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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