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天,為大地帶來雨水。在一年總雨量能達二千五百毫米以上的香港,雨傘理應是居家看門口必備之物,然而即使到下雨天,卻也甚少看到有香港人會擔着一把能使人回頭的「靚遮」。
當然,地鐵商場天橋遍地開花,有時由屋企到公司全程都有瓦遮頭,即使要徒步溚雨,通常也只不過是十五分鐘以內的路程,的確不太需要擔遮。所以對很多人來說,雨傘就像用完即棄的condom,不理好醜,只要能一時擋些許雨水的,就是把合格的雨傘。
也因此每逢雨季,都總會看見各種可憐的雨傘。有甩皮甩骨的雨傘殘骸、有歪埋一邊的縮骨遮、有明顯是在公司門口求其拎的「公廁遮」,還有那些像從地獄深淵爬上來,食錯奶粉大的核突遮。有些佬明明身穿價值高於全港工資中位數的西裝,手中卻拿着一把像在堆填區拾回來的雨傘,滑稽的反差,有時會令人忍唔住笑。
「既然幾十蚊與幾百蚊一把的雨傘能perform同樣的function(擋雨),那為何要多花錢呢?Right?」
I know that feel bro,但恕我不敢苟同。蔣勳說過,無用的才是美,在追求美的過程,往往包含一些看似無用的執着,而這些卻是推動人類進步的動力。正如買西裝,你可以直接在G2000買現成的平靚正,但也會嚮往有天在Savile Row做一套最高級的西裝。社會没有美感,就只會是個原始人的部落。
而且,你以為無用的東西,很多時只是源於缺乏想像力,看不到事物在另一方面有大用。諸君不見在《Kingsman》中,Colin Firth手中的Brigg Umbrella,既能擋子彈也可以打惡人。實際一點,一把高質的直遮,除了可以在滂沱大雨時成為身邊人可靠的依偎外,亦能成為茫茫傘海中難得一見的清泉。
再者,當你試過Fox Umbrella、Swaine Adeney Brigg、James Smith & Son那個級數的雨傘,那均稱的重量、實在的手感、爽快順滑的開關、風吹不反的堅固,諸如種種都會令你突然醒覺,原來一直以來,你是多麼的需要一把好雨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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