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既然,無論我做什麼都是別人眼中的怪人,那我倒不如變得更極端更獨特,令所有人都怕我。」
其實有誰未傻過?都說年少輕狂。Sara是位穿環師。臉頰、嘴唇、耳、鼻都是環,還有從頭到腳的紋身。從少年時代開始,她已習慣被貼上各種各樣的標籤,別人投向她的視線也經常帶着疑惑;她知道有人說她傻,有人說她怪,都有人認為是一種美。但她在意的其實是另一回事:self discovery。自小接受外國教育,Sara笑言不止外表,思想也跟一般人有點不一樣。「外國的教育,總是叫你Follow your dreams! Follow your dreams! 想做什麼,儘管嘗試,小時候就是要make mistakes、從錯誤中學習。很多事情如到了長大才去試,就已經太遲。外表,都是part of self discovery。」
每個人都想了解自己,只是她來得特別早。幾歲時隨家人移民加拿大,與生俱來的黃皮膚,黑頭髮,首次令Sara感覺到,外表對人生的影響有多大。8歲那年轉到一間新學校,同學都是外國人,只有她看來格格不入。「他們笑我、欺凌我,只因為我和他們不同。」小小年紀的她,無法理解自己在別人眼中的「怪」,父母亦無法明白她所受的欺凌,以為只是孩童之間的玩笑;很長一段時間,Sara每天只感到沮喪孤單,更甚是,「情緒找不到出口。」
然而一直逆來順受也不是她的個性,「既然,無論我做什麼都是別人眼中的怪人,那我倒不如變得更極端更獨特,令所有人都怕我。」十歲那年,她跟自己說。由那時開始,她嘗試各種奇裝異服、染頭髮,順理成章,想到穿環。
「我只知道我想做一個突出、與別不同的人,穿環是一種方法。」不過加拿大有嚴格的法例規定,穿耳至少要夠十四歲,穿臉、肚臍要到十六歲,穿乳頭則要十八歲以後。十四歲那年,她求媽媽帶她去穿耳環,衝擊由身體直達內心,「完全不害怕,只渴望可以快點再穿下一個。」
之後,她發狂似地在網上找資料,發現穿環原來不止是穿耳,還可以穿在全身不同部位。「可能無法從學校得到成功感,所以我會全情投入自己熱愛的事物上;我喜歡的會全力去做,不喜歡就絕不去做。」
事實上,在別人眼中,Sara從不是一個循規蹈矩的女孩。成長時聽得最多的是punk music,十四歲已第一次入場聽punk show,「其他全部是大人,見到個𡃁妹當然覺得怪,會指指點點,但我一點都不怕,只覺得睇show很興奮。」父母不理解,為何Sara不能好好讀書,選擇一條順遂、聰明的路,反而一直做着各種傻事,「我好想做我自己,我想聽我的歌、睇show、見朋友、穿環、染髮。回想過來,那段時間的self discovery是最大,但跟家人的關係卻是最差。」
一到十六歲,她一個人坐了幾個鐘巴士,逃學到downtown穿鼻環;十八歲,半工讀,當上了穿環學徒,「因為後來我發現,穿環不止是一種興趣,更是我整個lifestyle的投射。」
在歐美,穿環很普遍,穿環師也是一份正當職業。「穿環跟整容、紋眉一樣,都被歸類為body modification,一種改造身體的途徑。八十年代,穿環通常會依附於紋身店,算是一種地下文化,經常會跟outlaw、fetish、SM扯上關係……當然,不是人人能夠接受。」到了Sara入行時,穿環文化已經普遍了很多,”Association of Professional Piercers”(簡稱APP)於1994年在美國成立,訂立了各種專業守則,也推動穿環文化走向大眾。
Sara在2010年來到香港執業,又是another story。「在香港,大部分人仍是比較保守,我確實有感受到別人對我的抗拒。那時,我已經有擴耳、鼻環和唇環,但臉上沒有環、也未有紋身,但我最初找了一份教英文的工作,不得不每天要戴個假髮返工,很好笑。」
最初,她都會刻意穿一些『正常』衣服,看上去簡單、順眼一點,「但人最終都是要做回自己。」這天,Sara一身黑色,巨大的金屬頸鏈,貼身裙套上harness,魚網緊身衣與絲襪下的皮膚,透現出滿滿的紋身。問起這些紋身的來由,Sara輕描淡寫,「其實我自己穿環、紋身都沒有特別大的意思;有人為了美感,有人為了紀念,有人有特別的意義,無論是什麼原因,我都覺得好。對我來說,穿環和紋身都是personal perference,是一種美感,已經很meaningful。」
Sara自言現正處於最舒服的狀態,說的不止是穿衣,還有一直以來,無法放下的self discovery。「從小到大的經歷讓我明白,不是人人都會接受我的選擇,亦毋須強求所有人去接受。有時我都會因應場合穿衣,但臉上的環始終不會拿下。我喜歡現在的我,所以也想身邊的人知道,無論我的髮型怎樣,打扮如何,我的性格都不會改變,這就是我的一部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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