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個網路流傳的荒唐搞笑故事,故事主人翁是個身材高桃的黑人,她自編自導自演記述自己在巴黎時裝周的一個玩意,呢幾日的實驗中,穿起不同又 cheap 又騎呢的配搭,著住塊 10 英磅的地毯加隨街執的泳衣,一臉自信懵懵行走在 fashion week。竟然,又真係引來時尚界的目光,原來,只要有自信,就可以騙過世人!
故事開始:
第一天
人常道「穿什麼衣裳過什麼日子」所言不假。我之前的 23 年人生毫無波瀾,衣著品位也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。等到終於走向社會,但周圍都是滑板 T 的中佬。
看看網上那些 models 和 KOL,浮誇打扮簡直信手拈來毫不費力,不在乎別人眼光,這種勁兒正是我想要的。
四年前,我同事參加 London Fashion week,打扮到「像個活瘋子」,他的座右銘: 只要你堅信自己的風格,那怎麼著都行。自此,我開始把重心放在護膚化妝上,真的,誰在乎衣穿?
時尚達人的風潮本身就在變化,如今精雕細琢街拍的人越來越少,取而代之都係各種品牌 brunch、fitting room 裡的 selfie,還要打句女權主義 caption。與此同時,大眾的審美口味也在起變化,denim jacket、stacked heels 這些簡單的美好已成為往事,時下青年心頭好是 Depop 上賣的 H&M 裙子,搭配 Boohoo 上的廉價貨,再加件 400 美元的 Maison Margiela 皮料飛行員 jacket,因為這幾樣東西完美體現了什麼是 #可持續發展 #慢時尚,幾十年不過時。skinny glasses 如今也紅起來了,OMG,依家係做緊《The Matrix》嗎?
今次時裝周,我要反其道而行之!因為我有個優勢,生來苗條高又瘦(你們羨慕不?),就憑這個,我想試試「穿得像瘋子」可唔可以喺時尚殿堂搏出位!混進 Lavazza X Kylie Cosmetics 的時尚 brunch 痴飲痴食,應該可以吧。
問題來了,如果靠我自己胡亂搭配,那不就跟時裝週的芸芸眾生沒兩樣嗎?「瘋子」也要瘋出風采,所以我搵了位專家幫我把把脈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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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娜,成為我造型顧問。星期五,我倆到東倫敦多爾斯頓雜貨市場,投資 50 英鎊買了三件衫。嘩,大數目。在這轉咗了幾粒鐘,買了雙超高筒金色靴子($5 美元),一件紫色仿毛披肩,和一頂天鵝絨漁夫帽。
「別理『秋冬款』,把目光集中在 『冬』上就可。」漢娜拿起一件聖誕主題紅色 T-shirt 說:「喜慶!節日氣氛十足啊!」
我們繼續搜羅,尋找符合漢娜期望的衣服。「要做一件東倫敦無人敢做的事情:長大成人。」
OK,看我這身泳衣 + 披肩,外加老太太購物推車籃,我已經信心十足,準備擁抱成年人的社會了。
我這身行頭頗有精神分裂潛質,但你別笑我,時裝週的活動安排都好不到哪去,活動場地遍及倫敦全程。這意味隨便走在街上就可同時尚名人擦肩而過,好極了。
我搭車到主會場河岸街 180 號,如我所想,呢邊行頭看起來都不錯,我都開始心諗自己夠不夠鬥:「我夠瘋嗎?」下了車,半裸的我施施然走進名流遍地的主會場 —— 邊走邊吃三文治。
我過馬路的時候已經吸引了圍觀群眾注意力,不少人拿起手機拍照,「都話,今年皮草元素相當流行。」 一位路人女子邊拍照邊說。 「嘿,我係素食者!」我回了一句。
這件 10 英鎊地毯般的披肩太強了,短短 30 秒就幫我吸引整個時尚世界的注意力。
哦對了,我還找來了攝影師貝基,他就像那些 KOL 的男友們一樣,札晒馬幫我拍照,區別就在於我給他費用,哈哈哈。
效果驚人,一看有專業攝影師跟拍我,人群又騷動了。抬眼一看,真人秀節目《愛情島》的人物 Eyal Booker 正從一個場地走出來,看似有所期待,但結果卻讓他失望—— 只有一個人提出要跟他合影。Wow,我簡直太成功了,吸粉能力遠超電視明星!
一個路人女子過來跟我聊天,似乎急於展示自己的時尚鑑賞力,「這推籃是 Gucci 的吧?……你這一身都是吧?」我頻頻點頭,假裝這一切都是雪藏多年的中古 Gucci,這女的還掏出隨身筆記本寫寫畫畫。
還有幾個外國女仔過來拍照,「Guapa!Guapa!」 說個不停,我不知道這西班牙語咩意思,反正應該是誇我吧!
離開場地走進地鐵,穿著這一身其實沒我想的那麼不安。人們說倫敦人情冷漠,其實換個角度想想這也是禮貌的表現,他們對所有反常出格的事都報之以 who f**king care 的態度—— 無論是小聲哭泣的女人、還是往塑料袋裡嘔吐的男人,統統眼不見為乾淨了。
等我趕到 Adidas 現場,活動已經要結束了。我趕忙痴個合照,旁邊一個狗仔隊問 「哎,你倆都在節目裡出鏡嗎?」 我照例一笑帶過。OMG,我蹭上了英國人氣最高的真人秀明星的熱度。
第二天
該換身衣服了。我現在換上了那雙 $5 美元的 boot,外加蕾絲頭巾同睡袍。這身有點搞笑,但是怎麼說呢,就當成全套 Gucci 吧。一共才花 18 英鎊,還想怎樣。
老實說,這身衣服就像是前晚在主題 party 飲大了,再送到醫院搶救第二天,再踉蹌出院那副德行。但圍觀群眾和攝影師們可覺得相當不錯,他們指揮我擺出各種 pose,還主動要關注我的 instagram,問我這叫什麼風格。我說叫 Insta 時尚奶奶風(Instagran)。他們如獲至寶,仔細記錄下這個莫須有詞彙,滑稽極了。
我還偶遇了一位上午見過的攝影師,他問我是模特還是設計師,我答「都是」。我並不是撒謊,因為此時此刻,在時裝週的現場這就是我的身份。
熱鬧一天後,我著返平時的衫回 office,但根本無心工作,我的靈魂屬於米蘭,屬於巴黎,屬於紐約的 fashion week。我為嘛要回來做返工狗?我比身旁的同事們、比之前那個老老實實上班的自己 —— 高明多了!
第三天
來到 fashion week 最後一天,我要玩更大,潛心研究了一番後,我確信會有更多人迷上我新造型。
跑到會場附近的廁所照了照鏡,發現這身搭配有個問題,紅衣配紅褲,太紅了。根據網上那些 fashion babies 的建議,得使用一些配件打散這一大片同色。我諗起我係一蚊店買的「手指 LED 燈」,同無敵的人字拖。
走出廁所,首先就就有個女孩把視線移開手中的電腦,直勾勾望向我,飽含嫉妒,然後又收回去了。這一套,確實回頭率極高,但是好像跟前一天不一樣,沒人面帶微笑。我兜了幾個圈,試圖吸引街拍攝影師的注目,但一無所獲。
我故技重施,要靠擺拍營造一種 「我是紅人」的假象,但出師不利,得一個著天鵝絨Jacket 的傢伙跟風拍照。我跑到一個人流更大的地方,寄望收穫更多關注,「咦,你咪噚日來過?」 一個攝影師對我說。哈!總算有人認出我了。他拍了幾張照,然後留意到了我的「手指 LED 燈」,立刻打了退堂鼓。
從這之後,周圍人態度急轉直下。一個金發女子對我拋出一個白眼(見此圖),一群小孩對我行頭指指點點笑個不停。我諗,這套衣服可能太超前了。
這個 fashion week,對普通老百姓完全關上大門。這圈子本身也是讓人摸不著頭腦:今天你會被誤認為電視大明星;明天就變成過街老鼠人人打。
無錯,如果你有幸進入 fashion week 這場盛會,就能拍各種 fashion 美照、參加沒完沒了的brunch(為什麼有這麼多 brunch 我也想不通),但是,一直會有一股巨大的壓力懸在頭頂:打扮必須像樣,只要有一次搞砸了,那就拜拜了。
我只能說,如果你在 ASOS 的 Twitter 上看到他們把廚房清潔用具造成帳戶,那你看好了,我才是這種風潮真正的始作俑者!
看似無稽既故事但又給了我們時尚界什麼啟示?
Fashion week 都走到尾聲了,筆者眼見有些品牌破舊迎新、有些又固步自封;有忠於原著而失望的時裝迷,又有覺得「變革是種過程」的支持者。兩幫人更甚至激起罵戰。
何謂美?是放在 Art Basel,連唔小心掉下的廁紙都會被視為一件藝術品?而大家又究竟以什麼的準則去看待所謂的時尚?因為地方、標籤、價格、名人,而放慢腳步去欣賞?這個我也一直還未摸透。
其實唔緊要,反正這就是時裝有趣的地方,咸魚青菜各有所好,你話我係左膠都好,著靚衫都為了自己開心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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