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提到有個FISCO的本地老牌子,不知為何TRIGGER到有些人,說當年這些本土牌子也是抄襲,為何只美化當年情意結而「狂插」強國云云,言下之意,大槪是指佬編有點雙重標準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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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美國也有黑警、法國紅酒也有造假、日劇也會抄襲!」諸如此類的臭蟲論,在網上世界遍地皆是,尤其常見於某個族群之中,本也不值一提。但提到抄襲,倒是個有趣的話題,值得借題發揮一下。
說起來,抄襲大槪是人類最古老的行為之一。由THE LORD OF THE RINGS 到MARTIN LUTHER KING JR.,都曾被指控抄襲。神話學經典《千面英雄》將古今中外的英雄故事,歸納為簡單的劇情四部曲,或者也暗示了創作「來來去去都係咁」的事實。
只不過去到一切都是BUSINESS的時裝界,「抄襲」顯得份外無恥。上DIET_PRADA碌下,各種JUICY抄襲新聞夠你食足一晚花生,但狼吞虎嚥到最尾,往往只剩下滿嘴銅臭的餘韻。哦你抄人,弱小的不知名DESIGNER好慘,THEN?
“GOOD ARTIST COPY, GREAT ARTIST STEAL.”,講到尾,其實只是級數的分别。李白寫「山隨平野盡,江入大荒流」,杜甫寫「星垂平野闊,月湧大荒流」,句式類似,意境卻大大不同。天下文章一大抄,不過有人抄得好,有人抄得唔好,講得多就煩。
當然,抄到明刀明槍,甚至乎告返正版轉頭,又是另一種無恥到難以理解的境界,那邊的世界佬編真的不太懂,還是SUPREME BOX LOGO的原創者BARBARA KRUGER最應棍:”WHAT A RIDICULOUS CLUSTERFUCK OF TOTALLY UNCOOL JOKERS.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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