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些年來「Fake Fashion」肆虐,話題性之作往往大受歡迎,而其中一項最引起爭議性的就是二次創作品牌Logo。猶如旺角女人街貨色的二次創作品牌Logo之作只要冠上「惡搞」的名義便可合理化地出售。然而,二次創作品牌Logo之作到底是具幽默感,還是侵權的行為?
首先,如何界定二次創作和盜版?
盜版是與原版創作一模一樣的搬字過紙,甚或在未經授權下使用品牌logo在作品上。
而二次創作的是指在已有的創作品上再加以創作,當中有不同的手法,包括致敬、惡搞和戲仿。可是二次創作上含有很大的灰色地帶,控告權還是歸原作者或品牌所有。
美國法院對於二次創作的準則是:創作人有權使用他人作品再創作,但必須加入創作元素變成另一個創作便不構成侵權。相反,明顯地搬至過紙的抄襲行為自然違法。
個案一:「Vetememes」
看清楚!不是Vetements而是「Vetememes」。
「Vetememes」是來自美國的「設計師」 Davil Tran 基於 Vetements 在網絡及時裝界上的熱潮而向其「致敬」的品牌。而「Vetememes」推出的商品與Vetements的除了logo上的分別外幾乎是一模一樣,當中「Vetememes」向Vetements 「致敬」的signature的雨衣可謂幾可亂真。當然,因在售價上便宜了一大截而受到不少人搶購。出現於網上兩週便受到媒體如 Vogue、Fashionista、WGSN 等報導,可是,在另―方面 The Fashion Law 則指出 「Vetememes」 有可能觸犯法例。
而對於「Vetememes」,Vetements發表聲明表示:「Vetements不會對雨衣提起任何訴訟,並希望他享受他自己的作品就如我們製作服裝一樣。」
借助Vetements之名引起大眾注意的「Vetememes」因而賺了一筆,更幸運地逃過Vetements的訴訟,然而,不要忘記一點—他們的確是侵權,同時Vetements亦有控告他們的權利。
個案二:Supreme二次創作Louis Vuitton的Monogram印花
在2017年,Kim Jones帶領的Louis Vuitton X Supreme引起滿城風雨之前,原來雙方在2000年已經有瓜葛。當時Supreme推出了一系列的二次創作Louis Vuitton標誌性的Monogram印花產品,當中包括滑板、漁夫帽和Box logo tee,豈料Louis Vuitton因而怒髮沖冠,在產品推出兩週後便向Supreme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們回收並銷毁整個系列。
先撇除兩者在2017年的crossover,單從這次事件看起來,二次創作品牌Logo的確是一個侵權行為而且會受法律制裁。
個案三:Fendi X Fila
在Fendi 2018fw fashion show上展出Fendi x Fila聯名系列引起熱烈討論,今次聯名是蘇格蘭插畫藝術家Hey Reilly(@HEY_REILLY)在instagram的二次創作而被Fendi賞識,而Hey Reilly更是惡搞不少品牌logo和campaign而在instagram上聞名。
這一個個案跟以上兩種有點不同,這次的二次創作由「惡搞變成了真事」,插畫藝術家Hey Reilly在惡搞的時候抱著「Just for fun」的心態,而並沒有任何商業化的考慮,最後更得到Fendi的賞識而促成了這次聯名,所以在這個層面而言,這次的二次創作是屬於另類創意。
二次創作與盜版只是一線之差
從以上的個案可以得知,二次創作的商品往往能夠造成很大的迴響,但同時地很大程度上都是侵權的行為,除非得到了原作者的同意,又或者是抱著「just for fun」毫無商業化的心態去二次創作才沒有違法,而Hey Reilly則表示他的創作是有靈魂和思想,設計從「3F」出發,即Fabulous、Family和Faithful。可見二次創作在撇除商業化因素外,也有其可取之處。
另一方面,在這個「logo和low-end世代」中,二次創作品牌Logo顯然是容易引起大眾注意的一個因素,但近年很多人利用二次創作的幽默感和話題性來引起大家的關注。由以前Supreme二次創作被Louis Vuitton發律師信要求下架,到今天的Fendi X Fila,你可以看得出當今世代的時裝市場追求的是話題及顯像度,反而時裝的內涵已逐漸受到忽略。反映出設計師花時間鑽研的剪裁和設計也越來越少人懂欣賞,與其在慨嘆這個連設計師也鼓吹這種行為的世代,倒不如想想,造就成這種現象的其中一個因素會是身為消費者的你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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